通緝犯.討伐者~新海盜系統
太可愛了~> <!
海盜喵最高~~! . !+
在新的版本中,可以找各地的海事委託人查看通緝犯與討罰者的名單與當時發生海盜行為。
還不知道切卻排名與賞金的規則
系統會自動幫你拍照編進名冊0 0~
好像是海盜&討伐行為時當下的穿著
惡名(威名)達到5000以後,會有別名可供裝備。
總共有15個,惡名(威名)1w所有的都會出來。
執行「海盜行為」後,成為「通緝犯」。
執行「討伐」後,成為「討伐者」。
通緝犯專用稱號需擊敗討伐者才可獲得,每累積5場勝利增加一個稱號,最多五個。
討伐者專用稱號亦然。
一覽圖如下:
通緝犯●討罰者
告诉大家一个连点的方法!
然後說一下現在與.PC戰相關的規則~
(有些尚未親自實測,若有任何疏失請不吝賜教> <)
- PC戰的條件:若我方艦隊中單項等級最高的超過,敵方艦隊中單項等級最高的兩倍,就無法開戰。例如 52 75 72 無法對 20 33 17 開戰。
- 「白名」若被襲擊,無論輸贏,結束後皆有「幾分鐘」的「綠色旗子」保護,這時將不會再受到襲擊。(應該是5分鐘)
- 通緝犯對某「白名」行「海盜行為」後(無論有無擊沉對方),將有一段時間無法再對同一個人行「海盜行為」。(好像是6小時?簡稱「連點」)(若於此之前這個人登出再登入就可以繼續0 0)
- 通緝犯若被討伐成攻後,將有一段時間無法行「海盜行為」。(5分鐘,會隨著被討伐程度延長時間。)
- 通緝犯與討伐者皆無「連點」限制,無論是通緝犯對通緝犯、討伐者對討伐者、通緝犯對討伐者、白名對通緝犯、白名對討伐者。
- 通緝犯就算在安全海域也可以被強制發動對人戰;但是討伐者在安全海域則無法被強制發動對人戰。
- 承上第5點,甲板戰的發動也如是。至於,有一方是「白名」,甲板戰就需經「白名」的同意才可以發動。
- PC戰會掉落的東西只有:錢、載貨。
- PC戰無法使用的道具:掠奪書、各種神器、護符。
- 承第三點,現今版本,只要通緝犯登出再登入,即可解除「連點」限制。(出身服例外)
最後再說一些防放載貨被通緝犯搶走的方法~0 0+
- 多走外海、避開海盜熱門駐點區(拉斯帕爾馬斯、西非近海、雅加達、安汶、安平、開普敦......等等)。
- 可以開露天拍賣、模擬戰(這個有風險),增加海盜點錯選項的機會0 0......
- 隨身攜帶包子,小號也要。免得一入戰圈就被貼身。
- 每艘船都繼承肉搏戰迎擊zzzz......
大概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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